《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印发
各设区市教育局,杨凌示范区教育局、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,韩城市教育局,神木市、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,各高等学校,厅属中职学校,委厅直属有关单位:
(2021-2023年)
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是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是陕西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。为持续推进高校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落实,不断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,具体计划如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,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。
二、总体目标
将师德师风教育、正面宣传引导和失德违纪惩处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始终,2021年重点推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健全师德师风领导体系、深入开展师德专题教育、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治理;2022年重点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研究、完善师德师风考评办法和机制;2023年重点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经验总结与推广、形成长效机制。利用三年时间,使师德师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、各项工作更加扎实、严重违纪基本消除、负面舆情明显减少、整体水平大幅提升,步入常态化、长效化轨道。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、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。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健全师德师风建设组织体系
1. 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,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统一领导和整体谋划。要强化专职工作力量建设,落实部门人员和经费保障。要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,明晰工作任务,明确建设目标、路径、方法和措施,不断提升师德师风水平。
2. 夯实主体责任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。对因工作不力,1年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师德师风严重问题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、3起以上师德师风严重问题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约谈领导,并取消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评优资格。
3. 建立长效机制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《实施意见》精神,不断完善归口管理、条块结合、部门联动的工作模式,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
(二)深化师德师风宣传教育
(三)聚焦师德师风重点问题治理
(四)推动师德师风专题研究
11.开展课题研究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师德师风理论探索,积极开展师德建设课题研究,认真梳理本地本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,做好经验总结与宣传推广;要结合实际,创建师德师风建设基地,吸引一大批师德建设研究人才,因地制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理论研究、示范引领和教育培训。
12.宣传典型经验。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亮点成效,梳理成功经验、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,推进经验交流与推广运用。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将组织师德师风建设优秀案例评选,适时召开全省师德师风建设经验交流会,促进各地各学校经验共享,问题互鉴,组织师德师风建设成效展示。
13. 强化尊师氛围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综合运用评优树模、学术休假、为教师亮灯、开展入职和荣退仪式、加大优秀教师表彰激励等手段,不断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,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;大力厚植校园师道文化,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、进课堂、进校园,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,推动正能量传播。
(五)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
14.改进考评方式。要结合教学科研育人实践,构建科学指标体系,完善考核评价方法,落细落实评价要素,采取日常考察与年度考核相结合、表率作用发挥与师德负面行为相印证的方式,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日常,抓在经常。
15.完善考评体系。要认真贯彻落实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第一标准的要求,在教师评优树模、骨干培养、职称评审、岗位聘任、人才称号、绩效认定等工作中,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基础条件。
16.考评结果运用。要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基础,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。要重视结果运用,对考核优秀的要大力表彰宣传;对存在小问题的要谈话提醒;对违反纪律要求的要严肃批评,责令整改;对触犯底线要求的要坚决调离教学岗位,直至退出教师队伍。
(六)重视师德师风负面舆情应对
17.建立预警机制。要深化对师德师风舆情敏感性、突发性和破坏性的认识,积极做好各类师德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,加强对网络和各类媒体师德师风舆情监测预警,对可能引发舆情的爆点要尽早发现,争取主动,全面研判,及时处置,切实降低负面舆情对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冲击。
18.提升应急能力。要深入研究新时代网络舆情的形成、传播和发酵规律,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。对于网络反映的各类教师失德违纪问题线索,要认真核查处理并作出回应。对于查实的失德违纪行为,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,对歪曲真相、混淆视听的,要予以澄清,防止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损害教师队伍形象。
四、工作保障
(一)思想重视,落实责任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认识到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、特殊性和重要性,认真分析,深入研判,切实弄清本地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现状和问题,面临的形势和任务,明确重点工作,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,采取有力举措,抓牢抓实师德教育,扎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,促进师德师风水平全面提升。
(二)突出重点,务求实效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识到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期性、系统性、复杂性特点,在抓好面上的整体谋划的同时,还要聚焦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,扭住重点不放松,在关键环节实施突破。要努力查找师德师风建设中的梗阻问题,积极打通最后一公里,推进末端落实,不断巩固提升。
(三)严管厚爱,常抓不懈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牢树立师德为先的观念,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发展的第一基础、形象展示的第一窗口,对优秀教师要大力表彰宣传,对失德违纪教师要作出严肃处理,要把师德师风要求贯穿于日常管理之中,常抓不懈,久久为功,努力涵养良好的师德师风,为推进我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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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/ 省教育厅 编辑 / 李珂